乐鱼体育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公布省重点保障性苗圃(第一批)的通知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9-06 09:44:0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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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鱼体育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林木种子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推进种苗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林场发〔)精神,切实做好我省良种壮苗保障供应工作,按照《江西省重点保障性苗圃建设管理规定》(赣林规〔),江西省林业局确定了第一批省重点保障性苗圃,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省重点保障性苗圃的服务指导。各地要依据省林业局公布的主要造林树种目录,指导辖区内的省重点保障性苗圃培育符合质量标准的乡土树种容器苗。同时根据本地区今冬明春造林绿化任务,于9月中旬前与就近的省重点保障性苗圃签订委托培育下年度造林苗木协议,明确苗木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以及付款方式,其中苗木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前两年同种类苗木的市场均价。省林业局将根据当年省重点保障性苗圃销售的苗木数量、良种苗木补助资金、苗木销售价格等因素,对销售到省内的苗木给予适当补助。

  二、加大力度以生产需求为导向调整树种结构。今后一段时期,各地要因地制宜,始终坚持以生产需求为育苗导向,可以通过张榜挂帅的方式,引导辖区内的省重点保障性苗圃、国家和省级林木良种基地加大力度调整树种结构,以满足社会造林对良种壮苗的需求。新公布的省重点保障性苗圃要在优良乡土阔叶树种和彩化树种、特色树种等良种容器苗木方面发挥重要保障和示范引领作用。各地造林、产业、规财、种苗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以国家投资(或国家投资为主)和国有单位造林项目,从作业设计、招投标、种苗采购和上山苗木质量、项目验收等环节明确提出树种结构调整和规定使用良种壮苗要求。

  三、建立健全严格的绩效评价动态管理机制。各地要依据《江西省国有林场和种苗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赣林规〔2023〕1号)和《江西省重点保障性苗圃建设管理规定》,对已公布的省重点保障性苗圃,每年重点对其培育优良乡土树种良种容器苗木、受各市、县(区)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育苗数量质量、严格执行“两证一签”和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管理等方面开展绩效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对绩效评价不合格或出现生产销售假劣苗木等情况的,要及时予以取消省重点保障性苗圃资格。同时,绩效评价结果将分别体现在对市、县(区)林木良种使用率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中。

  03 附件:江西省重点保障性苗圃名单(第一批).xlsx(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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